看看中国古代是如何处理上访的

上访,古谓之鸣冤。不平则鸣,古今同理,百姓积怨难平,或认为裁定不公,即可向更高一级的衙门申诉,以求得公正的裁决。只要当时社会不是黑到暗无天日,官员就不敢官官相护,问题不难解决,即使官官相护,如果最高统治者下决心主持公道,也是可以解决的,慈禧为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废除一百多个高官。为一草民声而罢黜百官,这在现代已近乎天方夜谭。

古人上访既不非法也不违法,男人不用担心被打断腿,女人不用担心被强奸,男女均不用担心被送入精神病院,当然更用不着担心被拘留、被拦截、被恐吓、被追捕,只要备足盘缠,到达衙门口击鼓鸣冤,官员就得放下手中公务升堂受理,不敢有丝毫怠慢。古代官员注重为官声誉,又大多秉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理念,不敢胡来,为卸任告老还乡计,至少在家乡父老乡亲面前不敢随意耀武扬威,权力也非常有限,至少无权随意拘禁访民。河南一农民欲用乡长茶杯喝水被拘7天 ,福建一妇女向市委书记下跪喊冤被拘9天,大批群众到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反映村干部涉嫌腐败的问题,要求市长出面接待但遭拒,于是在政府大楼门口集体下跪,河南内乡法院尽然在门口悬挂标语:上访一次拘留、上访二次劳教、上访三次判刑,深圳明确14种“非正常上访” 禁止到中南海天安门

二十四史尚无一个小小乡长或区区州官可以随意捕捉访民的记录,至于千人下跪也跪不出市长一面,即使是最浪漫的幻想家看来已近于上古神话。

鸣冤其实就是一种民告官的直诉形式,民有冤屈,当地衙门不能伸张,便可越级向上级衙门伸冤。家天下时代的皇帝们,只要稍有点智慧,都会把访民的鸣冤叫屈视为民情上达的重要载体,用舆情监督官员,并以此化解官民矛盾,维系社会稳定。今非昔比,尔今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官员斥其激化矛盾,是非颠倒若此,百姓夫复何言?

中国历代,只要社会肌体健康,民情上达的渠道是畅通无阻的,政府的责任是保障上访权利,设立便民告状站。早在尧舜之时,便已出现了“进善旌”、“诽谤木”以及“敢谏鼓”等直诉形式。西周又设立了“路鼓”和“肺石”。秦汉时设有公车司马,专门负责接待直诉事务,从魏晋开始,正式设置了“登闻鼓”制度,使直诉制度渐趋制度化和正规化。

所谓“登闻鼓”,是取“登时上闻”之意,源自西周的路鼓,魏晋时期形成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杨三姐告状就是用的这种形式。登闻鼓可以说是沿用了两千多年的诉讼形式,自从有了登闻鼓,“击鼓鸣冤”老百姓告状可就方便多了。

闻鼓升堂,是对衙门官员的起码要求,如果敲到点子上,声闻皇帝,冤案可能立刻解决。

南朝梁武帝时,京城建康就发生了吉翂击鼓救父的直诉事件。

吉翂的父亲是吴兴原乡县令。由于父亲为官清廉正直,因此招致了一些人的不满。这些人便罗织罪名,要将吉翂的父亲置于死地。在一个贪官横行的社会里,作一个清官是很危险的, 一个不会同流合污的清官,不仅很难融入官场主流群体,而且可能自身难保。正如在一个杀人越货的土匪窝里,要做一个心慈手软的优秀土匪是很困难的一样。所以,圣人传语后人:邦有道则仕,无道则隐。

父亲被押送到中央的廷尉审理,熬不过酷刑,便“供认不讳”了,被朝廷判为死罪。吉翂时年15岁,情急之下赶赴京城,敲响了登闻鼓。鼓声惊动了梁武帝,下令廷尉卿蔡彻查此事。蔡法度将调查结果向梁武帝作了汇报,梁武帝立即下令赦免了吉翂的父亲。

恐极呼天,痛极喊娘,人同此心,事同此理,连高压锅都要呲呲作响,而况人乎?“呲呲”就是最好的稳定,把排气孔堵死了,固然可以得到片刻宁静,但这个稳定能保多久? 一个社会,有人发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万籁俱寂。

使天下人,不敢言而敢怒,是哪个朝代的事情?

古代访民可以告御

古代的老百姓有福啦,不仅可以击鼓鸣冤,而且还可以告御状。专制政体下,冤狱时有发生,上访现象也常见史书记载,将状告到皇帝面前,历代都有。

所谓告御状就是平民百姓将申诉信直接送皇上,或在皇帝出巡时,拦驾递上申诉信。既然是需要皇帝亲自处理的案件,当然是涉及重大冤情的刑事案,或者是事关民生的民告官案件,像偷瓜摘葫芦之类的小事就不必麻烦皇帝阁下了。

皇帝阁下对访民的“越级上访”,不仅不能心生厌离,还要从制度上保障子民的上访权利。大明朝朱元璋先生就曾规定:庶民可直接向他反映情况,任何官员不得阻拦。清王朝明文规定,各部门不得扣压平民的上书。访民只要理由正当,拦路告状也是可以的。康熙帝一次南巡时,苏州一位士民就曾拦轿上书,要求减轻苏州百姓税收负担,康熙帝停轿御览,当即下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减免税收。

尊重上访者,认真处理其申诉,在中国古代是一个传统,不是个别帝王这样做。崇祯年间,奸相温体仁当政,朝野上下,无不切齿痛恨。一知县被温陷害收到重处,其母到京城,每天在大街上等候温的官轿,见到就乱骂,并用石块砖头乱投,成为京师一景。崇祯无奈,只能给温加派卫兵。即使是政治特别黑暗的元朝, 告御状也不会被视为“非法”,上访者会受到保护,不会发生湖北两男子因拍摄上访被送精神病院之类的怪事。

元顺帝时,公元1345年冬,朝廷派遣朝员王士宏等“宣抚诸道,问民疾苦”。这些钦差每天花天酒地,哪管民间疾苦。江西一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黄如征出于义愤,不远万里赶到京城拦驾上书。他在信中举报说:朝廷派往江西、福建的官员早被当地不法官员腐蚀收买,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建议元顺帝惩处那些贪官污吏。元顺帝“亲览其书,喜见于色”。为保障上访者的人身安全,顺帝特意吩付身边的大臣,安排黄如征住进招待所加以保护。几天后钦授黄如征为“江西等处儒学提举”并命侍卫护送出京。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黄如征没有接受任命,悄然返乡。至于王士宏等钦差,虽未受到严厉处分,却因官誉不佳,此后一直未予重用。

古代有古代的情况,现代有现代的情况,但尊重上访者的权利,古今同理。

上访不仅可以让政府直接了解民情,碰上英明的皇帝,甚至可以促使国家向文明靠拢。历史上就曾经有过皇帝从谏如流、因上访废除恶法的记录。汉代缇萦上书救父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缇萦的父亲淳于意医术精湛,声明远扬。由于一次误诊,地方衙门给他判了“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膝下无子,只生了五个女儿。在临行之时,他指着自己的女儿们骂道:“可惜我没有生下一个儿子,在关键时刻,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除了哭就是泣。最小的女儿缇萦情急之下,决定跟随其父到京城长安,设法搭救父亲。

一个弱女子,只身他乡异地,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艰难困苦,可想而知。眼看父亲就要受刑,缇萦竟然想到直接给皇帝写信申诉冤情。上访信写得感天动地,其中一段尤其动人:“一个人如果被判处死刑,就不能复生;而一个人如果被判处肉刑,脸上被刺字、鼻子被削去或双脚被砍断,也都无法再生。被刑之人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任何机会了。如果父亲的冤案不能平反,我愿做一名官奴婢,替父赎罪。”缇萦的信很快便送到了汉文帝的手中。文帝看罢,被这个弱女子的孝行所感动,随即下达诏书予以赦免,同时下令废除了绵延千年的野蛮肉刑。

一个普通的百姓来到京城,竟然可以直接给皇帝写信,并由皇帝亲自办理,给访民一个说法。这种民情上达机制,今已荡然无存。山西临县上访村民被判“敲诈勒索政府”获刑3年,中国历代无此先例。

告御状的情景,尔今难再,我们只能在电视剧里过过眼瘾,发发怀古之幽思了。

古代可以状告皇亲国

中国人蚂蚁般吃苦耐劳、牛马般顺从驯服,以强大的暴力机器和无孔不入的谎言驾驭这些低等动物,对任何一个统治者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作为回报,历代治者都要为子民立一个贞节牌坊曰勤劳善良,以鼓励百姓再接再厉,发扬光大,最好耐劳到吐血,驯服若宠物狗,以此换取一统江山,万年基业,龙子凤女,代代相传,金枝玉叶,永不变色。

屈死不告状,是中国人祖传的保身秘方,除非涉及生存或生命此类生死攸关的大事,否则,不会以身家性命为赌注,走上艰难的告状上访路。好在古代民意上达机制尚存,子民不仅可以击鼓鸣冤,还可以告御状,由皇帝阁下亲自受理。告御状非同小可,那肯定是一般官员处理不了或不敢处理的大案要案,有的事关高官徇私枉法,有的可能涉及皇亲国戚,情况非常复杂,非皇帝出面不足以摆平此案。特别是状告皇亲国戚,等于直接跟皇帝叫板,胜败难测,皇帝能否主持公道,也往往成为一个社会正义是否缺失的晴雨表。开明的皇帝,为长远计,有时也不得不牺牲皇权利益,以维护社会正义的形象。

北宋年间,发生了一起农民因土地纠纷告御状的事件,因被告来头太大,以至百姓不得已联名具状,直接告到了哲宗皇帝面前。该被告不是别人,正是哲宗的母后——向太后。案情不复杂,但处理起来一波三折,耐人寻味。

向太后皈依三宝,一心礼佛,这本来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但她老人家为了给自家建造功德寺,却强行霸占了数百户农民赖以生存的耕田。失去了土地的百姓们被迫联名状告太后侵占民间土地,威胁到他们的生存权。状纸很快传到了哲宗手中,哲宗立即下令开封府的官员调查此事。当时的府尹王震、户部尚书蔡京等人出于维护皇权利益的需要,认定这些梗地为官家土地,向太后使用这些土地属合法行为。是非颠倒若此,一时民意沸腾,满城风雨。农户们怨气难消,二次将申诉材料递到哲宗手中,哲宗再次下令彻查此事。为了防止徇私枉法,这次哲宗将查案的任务下达到了开封县。此时任开封尉的叫范正平,他是名相范仲淹的孙子,为人刚正,不畏权贵。经过查验,范正平发现被太后家强占的土地确为农民私家土地,政府无权强征。哲宗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下诏土地归还农民,寺院改在城外修建,同时,鉴于王震、蔡京等人查案疏失,给政府造成不良影响,决定处以罚金,以示薄惩。

近年来在征收征用土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保护农民的耕地不被非法占有,是历代政府的基本职责,别说地方政府不敢强行征地,就是皇亲国戚也不例外。

正义缺失是体制正义缺失的结果。什么是正义缺失?就是不讲理,因为无理可讲,正义得不到伸张,结果邪气肆虐。所以,民怨沸腾,冤案丛生,应该从深层次的体制上寻找原因。谁有资格制造正义缺失,当然是政府。以此故,鸣冤上访通常与告官密不可分,而官官相护是中国一大特色,绵延千年,经久不衰,于今尤甚。于是,芝麻大的小事,由于处理不公,最后演化成通天命案,内蒙一对夫妻赴北京上访纵火自焚,谁之过与?

敢为访民做主的清官

一个时代冒出几个清官,是百姓的福气,也是朝廷的福气;假如一个社会贪官污吏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清官若麒麟出世,子虚乌有,百姓自然不能期望这样的社会能有什么作为,治者也别奢望冒充什么盛世,欺世盗名。

话扯远了,回到男人的脖子。“男儿膝下有黄金”是一句古话,老家伙们常常以此激励后生保持阳刚本色。“男儿项上有钢筋”是杨老的发明,意在表彰古代优秀男儿宁折不弯的气概。“任他皇亲并国戚,犯法难逃虎头铡”,谁有胆气喊出这种豪言壮语?黑脸包公啊。一个鸡脖子的男人能讲出这样掷地有声的话?没有高风亮节的的浩然正气,焉能如此铮铮铁骨?

比包公早一千年,还有一个叫董宣的人,其脖子的硬度比之包公毫不逊色,连光武帝刘秀阁下都赞其为“强项”。只不过因为中国古代优秀的男人太多,群星璀璨,光彩夺目,董宣的事迹遂被历史撤尘封了。

为百姓主持正义冒犯皇亲国戚者,历代不乏其人,但为百姓伸冤敢与皇亲国戚叫板,跟皇帝大吵大闹者,确实为数不多。

董宣之所以被刘秀称为“强项令”,缘于他在皇帝面前跟“皇姐 ”打的那场官司。董宣任洛阳令时,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奴仆仗势杀人,因为湖阳公主的包庇,凶手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受害人家属一纸诉状告到董宣哪里。因为不能进公主府去捉拿凶手,董宣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蹲坑守候。

有一天,湖阳公主坐着车马外出,跟随着她的正是那个杀人凶手。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率法警赶来,拦住湖阳公主的车,要求交出凶手。

湖阳公主大怒,认为董宣冒犯了她的尊严:“好大的胆,竟敢拦我的车马?”

董宣拔出宝剑,声明湖阳公主不该放纵家奴杀人,更不能包庇凶手。他不顾公主阻挠,下令把凶手逮起来,就地正法。

湖阳公主连惊带吓带气,差点昏死过去。她赶到宫里,向刘秀哭诉董宣冒犯皇家威仪。刘秀十分恼怒,立刻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阳公主的面,廷杖董宣。董宣大声申辩:“先别打我,让我把话说完,我情愿去死。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皇亲国戚犯了法,应该同样办罪。现在陛下让公主放纵奴仆杀人,还能治理天下吗?”董宣说着一头向柱子撞去。汉光武帝连忙吩咐内侍把他拉住,董宣已血流如注。

刘秀乃真英雄。凡是英雄都不喜欢孬种,英雄的本色是,即使是敌人他也喜欢,语云“英雄惜英雄”,就是这个意思。谁是谁非刘秀岂不知道,但是为了顾全湖阳公主的面子,他还是要求董宣给公主磕个头赔个礼,打算就此了结此事。

可董宣宁愿把自己的头砍下来,怎么也不肯磕这个头。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巍然不动。

内侍禀告:“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

刘秀也只好笑了笑,下命令说:“把这个硬脖子撵出去!”

事后,汉光武帝不但没办董宣的罪,还赏给他三十万钱,奖励他执法严明。

是为百姓做主,还是维护皇权的尊严,是百姓死活重要,还是皇家面子重要,是判断一个社会正义是否缺失的重要标杆。以史为鉴,一个朝代越是政治清明,越是关注民生;相反,越是朝纲混乱,越是不顾百姓死活。朝政清明,则刚正不阿的官员多,朝政昏暗,则贪官污吏多。从官员的为官操守大抵可以看清一个时代的真实面目。在主张皇权利益至上的时代,阴阳颠倒,是非不分,官员都争先恐后同流合污,谁还敢做为民做主的清官?清官是清官制度的产物,贪官是贪官制度的产物。什么种子结什么果,谁能指望乌鸦蛋里能孵出白天鹅?

项上有钢筋的男儿,尔今安在?

尔今难再。回到古代。

“各位与那些昏官有什么亲,又与那些来告状的人有什么仇?”说这句话的是东汉顺帝时的尚书仆射虞诩。这个职务相当于副总理,虞诩身居如此高位,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确实难能可贵。更可贵的是,他居然为一介访民当面纠正皇帝圣旨。当时,宁阳县的一位秘书(主簿)为了替县令伸冤,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告御状。这位秘书连续递了上百次奏章,竟然始终无人问津,一搁就是六七年。该秘书不得已最后上书给顺帝,言辞至为激烈:“臣是陛下的儿子,陛下是臣的父亲。臣连续上了数百次奏章,竟然无一受理,难道让臣北上到匈奴单于那里去伸冤告状吗?”这封信顺帝倒是看到了,龙颜大怒,后果很严重。尚书们根据顺帝的意思,判宁阳县主簿为大逆之罪,按律当处以死刑。时任尚书仆射的虞诩在顺帝面前据理力争:“宁阳县主簿所申诉的,是他上司的冤屈;他一连上了数百次奏章都没有送到陛下的手里,这是相关部门的过失。”听罢虞诩的话,顺帝认为言之有理,下令赦免了这位主簿的死罪。事后,虞诩责问尚书们说:“小民有冤屈,费尽千辛万苦,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告御状,却不被受理,这难道是我们做臣子们的道义吗?各位与那些昏官有什么亲,又与那些来告状的人有什么仇?”

此乃千古一问,问出一个社会的品格和伦理的底线。

当今社会形态,就其国格而言,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法治社会,无需清官,属上流社会;人治社会,需要清官,虽然很难批量产出,但总归江山代有人才出,属中流社会;至于连个把清官也产生不了的社会,无以名之,姑且称之为下流社会。所以,像包公、董宣们的横空出世就弥觉珍贵,宛若优昙婆罗花现世,难得一遇。以此故,我们才有理由说,一个时代冒出几个清官,是百姓的福气,也是朝廷的福气。于百姓而言,清官最大的作用是避免了冤上加冤;于朝廷而言,清官的存在证明了社会正义还没有彻底丧失。至少,让我们在慨叹之余,还多少感觉到:那个社会还有点人味。

日新月异的上访悲剧昭示法治困境。政党监理司法,稳定压倒一切,党的利益至上,这些思路被无限扩大,并且被错误地生搬硬套到司法实践当中,在这样一种思路支配下,法官屈服于权力,法律让步于稳定,正义屈从与政治,审判服务于大局,公平让位于利益,其最终后果社会正义缺失,日积月累,积重难返,让国家长期陷于维稳的怪圈而不能自拔,将会给国家和民族埋下巨大的隐患和灾难。

儒者不可不优,治者不可不察。

2010-5-31

作者:杨开亮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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