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会通过《朝鲜人权法案》

韩国国会的外交统一委员会在春节前通过《朝鲜人权法案》。如果在国会全体大会上获得通过之后,将会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个以其他国家人权制定法律的国家。另外,民间团体星期一在清州举行朝鲜人权论坛,举证了多起朝鲜人权受到蹂躏的情况。

韩国律师协会星期一在清州举行人权与环境会议,举证了多起朝鲜人权受到蹂躏的情况。其中的一项统计报告说,约有两成的朝鲜妇女在越境前往中国的过程中,受到贿赂要求,或性方面的侵犯。该报告还说,逃亡中国的朝鲜妇女或被朝鲜公安,或被人口贩子强奸,其中的大部分被当作商品,卖给了中国的农村。

当天在该会议作证的一名金姓妇女表示,她是一名朝鲜校官军人,2003年在中国怀孕后被逮捕,然后被遣返,送回了朝鲜。她在监狱里生下一名女儿,只因为爸爸是中国人,被用塑料袋憋死。她说:“我是妈妈,所以曾费尽一切努力,希望保住孩子的生命。但是始终没能够让她活下去。”之后,她于2006年再次逃到中国,几经辗转,于2008年抵韩定居。

出席该会议的前国际刑事法院的副院长权五坤(音译)表示,朝鲜监狱里的公开处决和劳动等刑罚,触犯刑事法当中的杀人和人权蹂躏等条款,可以搜集证据,将朝鲜领导人金正日告上国际法庭。他说:“朝鲜政治收容所里的惩罚,可以被认为是违犯人权的犯罪行为。” 但他同时也表示,由于朝鲜是联合国的成员国家,还需要一些举证等技术问题。

在上述会议之前的约10天前,韩国国会外交统一委员会通过了《朝鲜人权法案》。该法案规定行政府必须新设朝鲜人权机构,关注朝鲜的人权改善情况,并且对援助朝鲜的人权团体积极地提供人道主义资助。该法案在获得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之后,将会正式立法,付诸实行。

若将上述的朝鲜人权会议和人权法案连在一起,比较金大中和卢武铉政府的十年,李明博政府的确在对朝问题上改变方向,宁肯牺牲南北关系的发展,也要关注朝鲜人权,并积极地进行改善。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首尔特约记者刘水的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korea-02232010102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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