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惨死戒毒所 被称是“宫外孕” 死 家属要求验尸遭拒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位19岁少女郗红,去年9月出外打工时失踪,一个半月后,家属接到该市劳教所死亡通知。郗红的母亲高女士看到女儿伤痕累累,疑窦丛生,要求验尸却遭到拒绝。高女士称,医院也拒不出具书面死亡通知。目前,家属拒绝火化尸体。

近期,中国执法机构频频发生在押者死亡事件。继河南鲁山县看守所的“喝开水死亡”、广州少年管教所的“睡觉死亡”之后,内蒙古呼和浩特一戒毒所被揭发少女“宫外孕死亡”事件,死者郗红的母亲高秀花周三告诉本台,从女儿尸体伤痕,怀疑身前遭到强暴致死。“(去年)9月22号被呼和浩特公安以吸毒抓进女子教养所,11月8号下午死在教养所,被抓进去前后,我一直不清楚(发生什么),11月8号下午死亡后给我通知,我们家属到了以后,他们把衣服都换好了,在停尸房”。


图片:家属在死者胸前及后背,均发现大块的伤痕,看守所则指死者“宫外孕”身亡。(家属提供/记者乔龙)

从高秀花提供女儿遗体的照片看到,死者乳房下方和背部,有明显伤痕。高秀花说:“左乳房下面全是黑紫黑紫的,还有背部有一片一片的,肉眼都能看出来,全是被打过的,打死以后给我(诊断),说是宫外孕,一直身体没有毛病。”

记者:有没有男朋友?
高秀花:没有。

高女士说,她女儿去年9月18号离家后失踪,当她获知女儿死亡时,却被告知女儿因吸毒被送劳教所戒毒,她从未听说女儿吸毒,更不相信女儿因“宫外孕”致死,因为女儿被关46天,不会怀孕后才入戒毒所。为此,四个月来,高女士走遍了内蒙古的司法机构,要求立案调查死因,最近还去了北京。她说:“去了内蒙古公安厅也不给立案,希望弄清楚死因,怎么死的,他们给我弄了个‘宫外孕’大出血造成的死亡”。不过,她从女儿尸体上,发现被强暴的证据。

本台致电内蒙古公安厅办公室、劳教所,但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郗红居住的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查询,接听电话的职员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你先和旗里面说一说,你这个(来电)号码都没有,我不敢和你说,我怕有事,我们这儿有纪律,地方不可直接接待,都要有旗里面接待办带你过来。”

高女士在写给中央高层的投诉信称,女儿郗红在女子教养所期间,被人强暴、殴打致遍体鳞伤,奄奄一息,送往内蒙古武警医院,不治身亡。事后,家属要求查看劳教所内的监控录像,答复却是“已经过期、已删除”。而内蒙古武警医院对郗红死亡原因,拒绝出具书面死亡证明,更令人怀疑背后的原因。高女士称,由于郗红的惨死,导致她妹妹郗美娟精神失常。

高女士的友人冯先生称,郗红死亡事件,疑点重重,首先是死者伤痕累累,但当局拒绝做尸体检查。“管教所的监控录像不给提供,这是第二个,第三,堂堂的自治区监狱,检查一天说是宫外孕,第四点,为什么不等家属去,就把衣服换好了。”

记者:现在家属不同意火化吧?
冯先生:不同意,当尸检完才可以火化,看是不是宫外孕。现在不给尸检。
记者:你们也不同意火化,是吧?
冯先生,嗯,对。

目前,死者家属恳求北京方面出面彻查此事,还死者一个公道。如果有人触犯法律,须将其绳之以法。

连日来,事件在网络上广泛流传,但在凯迪论坛,大部分网友的发言被屏蔽,也有网友希望记者关注事态的发展。不久前,河南鲁山县青年王亚辉在看守所“喝开水死亡”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舆论强烈质疑,网民嘲讽中国公安的“创新”意识,已经登峰造极。目前涉及王亚辉案的公安被撤职及拘留。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irl-03102010102409.html

转载天涯文章 作者:idjuntuan002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9岁少女郗红去年出外打工时失踪,年底家属接到该市女子戒毒所的死亡通知,郗红的母亲表示女儿没有吸毒,郗红的尸体有明显外伤,亲友质疑郗红是被当地执法部门和戒毒所强暴殴打致死。

死者的母亲高秀花表示,去年11月9号接到死亡通知后,她到该市女子戒毒所认尸时才知道女儿在去年9月22号被关进呼和浩特市戒毒所,不过她的女儿并没有吸毒。

高秀花:(录音)“ 我女儿去世以后,一直没给我通知书啊,我都不知道,把衣服都给换了,身上带伤有血,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也给我解释不清,宫外孕内出血死亡,他要强行火化,我不要他火化。”

19岁少女郗红去年出外打工时突然失去联络,高秀花表示,女儿被当地公安抓了之后送进戒毒所劳教,没有通知家属,为给冤死的女儿讨公道,几个月来她到相关政府部门上访都没有结果。
高秀花说:(录音)“我家是农民,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负担挺重,她走的时候,是出去打工,以后电话打不通了,教养他为什么不给我通知单,去政法委、去检查院、司法厅、公安厅都是一直推诿,踢皮球不给处理,我没办法去到北京反映情况,开个单子又转回内蒙。”

高秀花的朋友刘先生表示,郗红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她的尸体有明显的外伤,还有遭到强暴的证据。

刘先生:(录音)“劳动教养的时候,家属也不知道,四十六天以后才通知她说,她已经死亡,说是宫外孕,然后家属对那个死亡就有争议,就去调查,结果就是身上有伤痕,外伤,而且鼻子都塞了棉花,下身就有污点,被强奸过的。他那女孩子很漂亮,那个女孩子还没有谈过朋友,而且在里面长达四十六天,不会是怀了孕再进去的,而且很悲哀的是她妹妹因为她姐姐的事情精神就失常了。”

高秀花接到郗红死亡的时间是,去年11月8号下午6点45分死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戒毒所.

2010-3-8 17:00:31

一、我只是转发这个关于妇女命运的贴,并不代表我同意或部份同意该贴的真实性,请呼和浩特警方不要宣告一个男性“宫外孕内出血死亡”,另,除呼吸中国的空气外,我从不吸毒。

二、这一定是谣言,因为我看到它是在“三八妇女节”和二会期间,张晓梅女士正援引张爱玲“婚姻本是免费的嫖娼”,热情地以丈夫付妻子工资来推广家庭嫖娼收费化和合法化,敬一丹也积极为当初哭着喊着嫁给外国大款的中国妇女谋福利,具体来说就是呼吁涉外婚姻离异后的返程机票法案,宋祖英德艺双馨地强调着恢复繁体字的重要性,陶然居董事长严琦正与陶宏开共商关网大计。穿着入时的她们过得多舒服,话题高屋建瓴。这么庄严祥和的日子,被她们代表的中国妇女是不可能被强奸和被吸毒的。或者,神州一种叫妇女,另一种叫三八,只是碰巧在一起过节。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很洋气的城市里,我常常看到一些小资、名嫒说着法语,开着名车,看着《猫》或安妮宝贝,谈论着上周去普罗旺斯的见闻,轻蹙眉尖对生活很苦楚的样子,动辄要帮妇女维权,请女伪小资们在二会期间看看上面这个转贴,在关心普罗旺斯的同时也关心一下普罗枉死。

三、因为京华时报女记者提了一句“你怎么看邓玉娇事件”,湖北省长李鸿忠恼怒之际就强行抢走该名女记者的录音笔……其实在这个事件中我是更同情李鸿忠的,作为一省之长,发言没有不正确,讲话没有不发人深思,指示没有不掌声雷动,听者没有不频频点头,出行没有不前呼后拥,忽然被一个小屁女记者质疑,超出了所有秘书所有宣传口干事以及所有当他春节下访基层时被安排妥当了的农村大娘比如“这粮食又丰收了,收入又翻番了,我们犯愁啊,都不知粮食往哪放钱往哪花啊”的提问。我一直在思考这三秒内省长的思想过程——这个京华女记者突然杀出,怎么不按与新华社同志商量好的套路来提问呢,怎么不问问湖北改革开放之后取得的大好成果呢,要是在湖北,李省长原是可以叫来门卫、公安、城管的,但在京城不是很方便,秘书又不很晓事。省长愤怒地想着,思想之激烈几乎产生幻觉,几乎可以听见大脑中硬盘卡卡作响。当时其实他是很想掐死这个女记者的,可还是生生刹住了,就选择掐死那个录音笔。要让省长作为这么激烈的动作,这三秒,是李鸿忠漫长的一世,多不易,以后见着录音笔都会不良生理反射,连录音、露阴、录影、露营这些同音字都受不了。

四、我们的领导就是这么关心妇女的,何况呼市警方。只不过一种是强奸了声音,一种是强奸了身体,而且都不用向公众交待,他们不需要交待,只需要招待。所以反面看是领导在强奸,正面看领导在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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