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理禹:自由意识的失与得

所谓自由意识,笔者以为,应当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于自由价值的认同;二是对于自由的内心追求。法国人民的自由意识在大革命前后经历了一段异乎寻常的变化过程,可谓其衰也速,其兴也微。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并未使法国人民真正获得自由,在笔者看来,自由意识的普遍缺失乃是重要原因之一。

一、旧制度下人们的自由意识是如何丧失的?

斯塔尔夫人有一句名言:“自由是古老的,专制是近代的。”大革命前“旧制度”的形成和巩固,外在表现为王权的扩张与专断,使民众的自由权利遭受践踏。托克维尔写道:政治上,中央政府任命总督统治各省,“他(总督)的所作所为不仅不受控制,而且独断专行”。经济上,“军役税和附带的许多捐税的总额,及其在各省的摊派额,都由御前会议每年通过一项秘密决议来确定。这样,直接税逐年增长,而人们却事先听不到任何风声”。除了税收上的专断,“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公共工程中)被破坏和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他(国王)不断使他的债权人收不回债;像先王一样,他向四面八方举债,既不公开,也无竞争,债权人不一定能拿到定期利息;甚至他们的资本也永远取决于国王的诚意”。不仅人民的财产自由得不到保障,人身自由也横遭摧残。政府任意向民众征发徭役和军役,用残暴的办法取缔流浪者。在“旧制度”的统治下,人民的处境日益恶化。

然而,比起政治自由、财产自由、人身自由的丧失,人民的自由意识的消亡显得更为剧烈,其影响也更为深远。假如说前几种自由的丧失,都归咎于专制政府的倒行逆施,而民众自由意识的消亡,尽管与政府的压制密切相关,但毕竟意味着民众主观上放弃了对于自由的认同和追求。某种意义上,政府的压制造成民众自由意识的消亡,民众自由意识的消亡又反过来促进专制制度的发展。托克维尔在书中揭示了自由意识的消逝过程。

中世纪时,尽管科技文化比较落后,但是人们(尤其是地方贵族和市民阶层)的自由意识却十分强烈,广泛的地方自治和各地的“三级会议”便是自由意识的充分体现,假若没有自由意识,它们都是无法正常运作的;而地方自治的良好开展,又使自由意识得以发展延续,成为社会的风尚。“民主自由精神从没有比在中世纪法国公社中和直至十七世纪初(1614年)不同时期召开的历届三级会议中,表现出更有劲……他们在接受一个主人时,仍保持自由精神。尽管这位国王能任意支配国家的财富,但他在约束人们最细微的行动或压迫最微不足道的舆论上,却常常显得无能为力;一旦出现反抗,臣民得到风尚的庇护,比自由国家的公民常常得到的法律保障更有效”。

然而,随着国王凭借武力和其他手段控制了全国,随着专制制度的确立,在地方自治普遍没落的同时,人的个性变得相似,人们的自由意识也普遍日趋消亡。“十五世纪,全民大会常由全民组成;一份调查奏文说,这种习俗符合我们先人的人民特性。那时选举城市官员的是全体人民;官员有时要咨询人民的意见并向人民汇报。十七世纪末,这种办法有时还实行。十八世纪,人民已不再作为一个整体构成全体会议。全民大会差不多一直实行代议制。但是必须注意,全民大会不再经民众选举,不再听取民众意志”。但是此时即便是形式上的民主也不能为专制的总督所允许,“实际上常常是总督替这小小的选举团指定候选人,而这位候选人从来都是以全票通过。另有几次,总督撤销了自发举行的选举,亲自任命收税员和理事,无限期中止一切新选举。这种例子数以千计”。

既然人民被排斥在政治之外,他们对社会的发展便完全无能为力,因而对外界的关心日益减少,他们对自由的认同和追求也与日俱减,即使“行政官员一次次试图在人民中唤起那种在中世纪曾建树种种奇迹的城市爱国主义精神,但毫无结果:人民不闻不问。至关重大的城市利益看来也不能打动他们。在那些还保留自由选举假象的地方,若是让人民去投票,他们坚持弃权”。在旧制度下,人们的自由意识最终丧失殆尽。

二、自由意识丧失后的社会面貌

托克维尔写道:“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当时,就像今天一样,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自由意识的普遍缺失给当时的法国社会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1.自由意识的丧失导致社会的封闭隔阂

“旧制度”下,王权专制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控制了所有的公共事务。人们失去了以往互相联系的纽带——公共利益的参与和维护。从此,地方贵族只关注自己的庄园产业,农民只操心自己的衣食冷暖,实业家只关注自己的工商利益。各个阶层不再追求政治自由,不再为公益进行交流协商,他们仅仅关注于个人(推而广之则是本阶层)的利益所在。“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情感,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民禁闭在私人生活中”。自由意识的丧失不仅导致了各阶层之间的隔膜,还引发了它们之间的对立。“国民是由联合得不紧密的不同等级构成的社会,是由彼此之间极少联系、各顾自己的人民构成的社会。在这里根本看不到什么共同利益存在。各个村庄、各个城市的相互联系同它们所归属的各行政区一样少。甚至在完成对它们十分必要的公共工程方面,它们也不能取得一致”。中世纪时,贵族阶层作为地方统治支柱,在享有各项特权的同时担负行政管理、保障安宁、救济贫弱等一系列义务,随着“旧制度”的形成,他们的职责为中央官吏所取代,但他们仍保持了极大的经济特权。相比之下,单纯的特权势必更为其他阶层所不满,加剧了阶层间的对立与矛盾。托克维尔指出:“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它们彼此接近。”

2.自由意识的丧失使民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

约翰·密尔曾说,凡是自由的人民都能处理好公共事务;凡惯于处理公共事务的人民都是自由的。“旧制度”下的法国从反面印证了这一点。自由意识的普遍丧失使民众不再热心于公共事务,加之中央官吏事无巨细大包大揽,人民便普遍产生了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诉状数量浩繁,虽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其实涉及的仅仅是琐碎私利”。当时,每个阶层的人们都有求于政府:贵族请求减免税收,实业家请求发给贷款或授予商业特权,农民则请求政府提供农业指导或赔偿财产损失。依赖政府的结果,一方面使政府更加专断,另一方面,也使政府日益成为众矢之的。“大家都认为,若是国家不介入,什么重要事务也搞不好……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于政府”。人们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日积月累,到一定程度,革命的发生便不可避免了。

3.自由意识的丧失使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弱化

自由意识的丧失除了引起社会的封闭隔阂与民众对政府的依赖,还大大弱化了人民对于政府的监督,客观上有助于政府的专断。上述的两点因素固然是监督弱化的原因,而民众内心的观念变化乃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中世纪,民众的自由意识往往通过对政府的监督而转化为行动。一方面,当时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设有定期的全民会议,民众在会上可以对当局畅所欲言、批评建议,还享有选举地方管理人员和对地方重大事项投票表决的权利。地方自治及其独立的组织有利于平衡上级政府对基层的过分干预,有助于打碎权力的垄断,维护人民的自主性和自由权利。另一方面,在中世纪,各种政治结社也并不罕见,它也是反抗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保障。然而到了十八世纪,随着王权的强化和民众自由意识的衰落,全民会议的监督在许多地方已不复存在,在另一些地方徒有虚名,仅存“空洞的自由外表”。政治结社在专制王权下遭到灭顶之灾,此后来自民间的舆论监督虽然绵延不绝,但是失去了自由意识的舆论只是出于一时之激情,既缺少思想,又难以长期持续,甚至往往稍纵即逝,对政府并无影响可言。托克维尔不无嘲讽地写道:“舆论的力量就连那些常常压制它的人也不得不承认,但这种力量强弱无常,大起大落:头一天强大无比,第二天几乎难以捉摸;它永远毫无节制,变化多端,难以确定:它是没有器官的躯体;它是人民主权的影子,而非人民主权本身。”

4.自由意识的丧失使政府的管理能力下降

如果说自由意识的丧失导致的前三种后果都有助于专制统治的强化与广泛化的话,与此同时,自由意识的消亡正在逐渐削弱政府的管理能力,使其面临深刻的危机。托克维尔指出:“臣民百依百顺,这个政府是如此富于侵夺性和专制特征,但一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人民自由意识的丧失固然使政府施行专制统治的阻力减小,使王权肆无忌惮,畅通无阻,但是,这绝不意味着社会因此走向和谐。十八世纪的很长一段时期,社会表面看似平静,然而危机四伏,政治专横腐败,财政捉襟见肘,对外战争失败,人民负担沉重。由于自由意识长期匮乏,人民极少将种种社会矛盾以和平的方式反映出来,寻求政府的改革,而是使社会矛盾潜滋暗长,而政府——尤其是以国王为代表的统治者对潜在的危机往往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有什么预警能力或应对能力。政府长期因循守旧,且更加与民众脱节,致使管理能力不断弱化,即使某些社会矛盾暴露显现并且让政府获悉,政府也无法真正洞察其症结所在,更无法做出深层次的有效改革。社会矛盾日积月累,最终一朝爆发,将王国政府的统治彻底摧毁。

三、自由意识在大革命爆发后的处境

早在大革命爆发之前,启蒙思想家们的著作便广为传诵,其中洋溢着平等理念,充满着对于专制体制的批判,然而相比之下,他们对于宣传自由意识的热情则大为逊色。“毫无疑问,从未有过比法国革命更强劲、更迅猛、更具破坏性、更有创造性的革命。尽管如此,若认为从这场革命中产生出一个全新的法国民族,若认为法国革命建起一座大厦,而它的基础在革命前并不存在,那就大错特错了”。相比对于平等的激情,自由意识出现(或曰复兴)晚,根基浅,影响力小,且变化无常。正如托克维尔所言:“他们对平等的热爱是那样明确,对自由的爱好是那样不明确。”尽管革命摧毁了封建王权,粉碎了等级制度,建立了民主制度,规定了人民权利,但并没有适时呼唤起人民的自由意识,也没有在自由意识的基础上建立起真正的自由社会。

自由意识姗姗来迟,民众的全部思想状态和整个社会生活依旧长期依附于政府。法国社会在大革命爆发后非但没有从中央集权的桎梏中摆脱出来,中央集权专制反倒有所加强。大革命的破旧立新既呈现出与“旧制度”的决裂性,又呈现出连续性和反复性。“人们在废墟中抓回中央集权制并将它恢复;在它重新建立的同时,过去限制它的一切障碍并未复苏,因此,从刚刚推翻王权的民族的腹部深处,突然产生出一个比我们列王所执掌的政权更庞大、更完备、更专制的政权……统治者垮台了,但是他的事业中最本质的东西仍然未倒;他的政府死亡了,他的行政机构却继续活着,从那以后人们多少次想打倒专制政府,但都仅仅限于将自由的头颅安放在一个受奴役的躯体上”。大革命爆发后的法国实质上从一种专制陷入了另一种专制,这便是由王权专制转移到多数专制之下——雅各宾专政乃是其代表。所谓的“多数专制”,归根到底,是少数人以多数民众的名义实行的专制,在其之下,国民作为整体拥有一切主权权利,而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公民作为个人都被禁锢在狭隘的依附地位中。比起王权专制,多数专制更为隐蔽,更具伪装,其危害也更大,却也是自由意识普遍缺乏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历史启示后人:没有自由意识,便不会有自由社会。试想,没有自由意识,人们何来动力参与社会管理?没有自由意识,人民何来动力监督政府?没有自由意识,人民何来动力应对形形色色的专制?民众的自由意识一朝不至,人类便终究无法迈入自由的殿堂,“人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自由,因此他们绝不能保证永远要求自由”。

结语:自由社会,首先需要自由意识

托克维尔洞悉自由意识的价值,并为之大声疾呼。作为一个怀着强烈的自由意识的历史学家兼政治家,他满怀激情地写道:“多少世代中,有些人的心一直紧紧依恋着自由,使他们依恋的是自由的诱惑力、自由本身的魅力,与自由的物质利益无关;这就是在上帝和法律的唯一统治下,能无拘无束地言论、行动、呼吸的快乐。”“当自由受欢迎时,我表示了我对自由的赞赏;当自由遭抛弃时,我仍坚持不渝。”他撰写《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目的之一就是呼唤民众的自由意识,期待着自由社会的诞生。

可悲的是,历史仿佛在嘲弄这位伟人的良苦用心。自由意识的滞后使法国的社会转型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漫长而曲折的历程,托克维尔在有生之年并没有看到自由政体在法国建立——尽管它在若干年之后得以实现。而此后更多的国度里,民主政体得以确立,各种自由权利获得颁行,然而,这依旧最终成了一种自欺欺人之物,人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自由带来的恩泽,仍旧被笼罩在专制的阴影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究其原因可能多种多样,然而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民众的自由意识十分淡漠,缺乏追求自由的共识。这就好比一家工厂引进了先进设备,但是没有什么人乐于学习使用,使这些设备终究毫无效用,成为纯粹的装饰。显而易见,没有普遍的自由意识,就不会有自由社会的到来。

在现代社会,自由与责任在许多场合是同义的,自由意识与责任意识也是互通的。比方说,在当今西方国家里,政治选举既是国民享有的政治自由,也是每一个国民依法履行的公民责任。真正具有自由意识的人,也应当具有责任意识,在明确自己权利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赋予的义务。其实,个人享有的每一项自由的背后,都潜在包含着他人担负的责任。因此,难怪托克维尔指出:“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一个具有自由意识的公民,才是一个好公民;一个洋溢着自由意识的社会,才称得上真正的自由社会。

薛理禹:自由意识的失与得
——品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
作者:薛理禹
来源:《书屋》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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