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通过《国家保秘法》监管互联网

中国政府认为控制信息对避免动荡扩散至关重要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国家保秘法,首次把互联网纳入监管范围。

新的国家保秘法将从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法律要求互联网及其他通讯公司,一旦发现有客户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应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等部门报告。

不过观察人士指出,中国政府对于什么是“国家机密”的定义十分模糊,使商界和民众无所适从。

修改前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在中国已经实施了20多年,并没有包括互联网领域。

官方新华社报道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保密工作逐渐面临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

报道指出,国家秘密的载体由纸介质为主发展到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亟须对现代通信和网络条件下存储、 处理和传输国家机密的制度补充完善。

中国政府屡次用泄漏国家机密的指控对付中国的异议人士和自由媒体人士。

中国国资委前将商业秘密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还明确央企商业秘密根据需要,可变更为国家秘密。

BBC编辑陈时荣认为,法规引起争议是因为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定义过去过于宽泛,这次法规制定是一种积极的努力。

BBC 中文网

保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保密法规定,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中国广播网

再说《保密法》(黎简)

昨天,即将闭会的十一届人大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密法》。根据新的保密法,洒洒洋洋说了如下一通:

该法明确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根据该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但,请各位看官注意了,无论上面你看到了什么,最为重要的是下面这几句:

“除另有规定外……”、”或者公开后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

从以上这些类似”有关部门”这样强大的中文表述作为前提,小编想类似王清那种居然妄图政府部门公开”三公”(公车、公款吃喝、公费旅游)消费等的行为,是完全可以被定罪为”泄漏国家机密罪”的。

《保密法》另外一个看点在于:第二十八条规定,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此条,就不多说什么了。若是涉密人员透露的国家机密,网站如何判断其为保密信息?若是网站普通百姓都知道的东东,又怎么算为国家机密?此两种可能性都不大的情况下,那么此条存在的价值与伟大的墙之价值如出一辙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果然成了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货色,虽生尤死!

爱枣报

中国加强国家保密法

中国扩大了国家保密法的范围,要求互联网和点讯公司向上级报告其用户的情况。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四通过了保密法的修订案。中国将国家秘密模糊地定义为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人权活动人士说,保密法经常被用来关押异议人士,遏制共产党的反对派。分析人士说,鉴于电讯公司已经被强制要求与国家安全部门进行合作,目前还不清楚新的保密法修订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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