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天,你我都想杀人

接连不断的凶杀事件,闹得人人惊慌,不知道谁将成为下一个凶手和受害者。我能猜测出下一个受害者是谁,也能猜出下一个凶手是谁。且看分析背景:

5月15日,公安部说:谁再袭击校园,警方坚决开枪;5月16日,江苏泰兴幼儿园杀人案宣判,徐玉元被判死刑。

显然,是想用“严打”这个熟悉的手段来吓唬犯罪嫌疑人(严打是否违宪,本文不谈)。可是,不幸得很,没吓唬住,5月16日晚,一名白衣男子在佛山挥舞菜刀,“专挑年轻女孩儿砍”,连砍6人。

这不由地让人想起一句古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接连的凶手杀童案后,全中国流行一句话:“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右转是政府”。这话实在是说到了点子上。当然,凶手是不大可能去袭击政府的,原因是,那里的军事力量实在太强了,毕竟,不是人人都想去做杨佳。最想杀的人最不容易被杀到,只好去找最弱势的人群下手。

于是新的说法又在网上流传:其实,凶手杀人的那几个幼儿园,都是贵族级别的,里面的家长,非官即富。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导致警察叔叔宣布“谁再袭击校园,警方坚决开枪”。这使得我们有两个问题要问警察叔叔:1,你们是否依法开枪?如果是,那么,以前你们没有开枪是否渎职?2,袭击校园要开抢,那么,歹徒要是袭击商场、公园要不要开枪呢?如果都开枪,那你又何必强调“校园”?

有人停留在翻来覆去谴责凶手残暴上面。这种所谓谴责,连废话都算不上,只能算废屁。杀害无辜,当然残暴,这TMD用你反复罗嗦吗?分明是掩饰深层次矛盾,转移视线。我们一定要清醒:面对那么多起杀害无辜的案件,最要紧的是去挖掘背后的原因。

一个精神正常的人,如果没有被逼上绝路,他会去残杀妇女儿童吗?他都去滥杀无辜了,某些人还用死来威胁他,不是太愚蠢了吗?

有人开始思考:下一个被杀的可能是我。这个想法比那些谴责凶手的人进步了一些。但是还不够。我们或许该思考:下一次,可能是你我出去杀人。

我一再强调:一定要思考是谁把那些人逼上绝路的。在中国这快神奇的土地上,每天都在产生奇迹,我们不说别的,只看今天一天的新闻:

  1. 《山西企业家拒绝公安局长200万索贿被关941天》——我要是这个企业家,我也想杀人了。
  2. 《赵作海称政府要其少见记者 谈赔偿”不要贪多”》——赵作海含冤11年,他杀100个人我都理解。
  3. 《河南尉氏县抓精神病人充抵杀人犯》——跟赵作海案一样恶劣,没有杀人却被当成杀人犯。冤死了,还不如真去杀人。
  4. 《村官因发帖反拆迁被拘 官方称其扰乱管理秩序》——村官终于也成拆迁的受害者了。
  5. 《中国轮训600名基层信访局长 重点学应对媒体》——原来,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仅仅是为了应对媒体。
  6. 《药品出厂价15.5元被卖213元 利润达1300%》——我想杀人。
  7. 《云南一法官涉嫌嫖宿幼女一审被判无罪》——这女孩的父亲如果不想杀人,他还是个男人吗?
  8. 《楼市新政出台一月 各地房价继续上涨》——面对利益集团利用高房价进行的无耻抢劫,你都不想杀人,你还算是人吗?

我再次强调,以上新闻仅仅是今天一天的。

整个社会堕落到如此程度,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同时更要意识到:我们每一个人是帮凶,并且有可能发展为直接凶手。

党中央提出要建设和谐社会,这是个很好的提法。问题是,和谐社会怎样建立?其实我们都知道应当怎样建设,只是有人阻拦——和谐社会,首先是人民选举出一个服从民众的、谦卑的、低税收的、低支出的政府,这是最基本的前提。然后,公民拥有表达权,监督权,罢免权;人人拥有言论自由,没有新闻检查;破除行政垄断,不让那些当权者拥有压榨百姓的合法外衣;司法独立,公检法相互制衡,而不是上级的木偶;财政收入、支出都要公开……

这些做法,都有现成的经验,不用摸着石头过河,也不用消耗巨额公款去国外“考察”。任何具有中学以上水平的人都能轻易学会。前提是:利益集团愿意实施。如果利益集团拒绝实施,我们就强迫他实施。

仍要表态:坚决拥护和支持党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说法。

http://wangxiaoyang2009.blog.sohu.com/151725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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